日前,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伽师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伽政办规〔2022〕1号,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做如下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伽师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答:《伽师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伽政办规〔2022〕1号)(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新政办发〔2022〕1号)、《关于印发<喀什地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喀署办发〔2020〕18号)为制定依据,对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两险”)征收管理,堵塞征收漏洞,强化现金缴费监管,确保缴费安全、便利、高效,消除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风险隐患,保障缴费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台《管理办法》原因有三点:一是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后部分单位职能职责发生变化,须重新明确;二是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大力推广“非接触式”缴费,可有效缓解各乡镇征收压力;三是确保群众“养老钱”“看病钱”的安全。
2.《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建立城乡居民两险征收协调机制;二是对部分管理部门在城乡居民两险征收工作中的相应职责进行明确;三是推动城乡居民两险多元化缴费方式;四是在保障缴费人权益问题上,明确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什么是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以下简称“两两协议”)?
答:通过银行柜面或者线上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代理扣缴费用的协议。
4.城乡居民如何签订“两两协议”?
答:首次签订“两两协议”的城乡居民需凭身份证或户口本信息,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功能进行协议签订,需确保签订协议使用的银行卡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具备金融功能的卡,注销及纳入不良信用的银行卡无法签订。如需终止或变更协议,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终止业务。
5.什么是批量划扣缴费方式?
答:批量划扣是指缴费人签订“两两协议”后,税务部门从系统发起扣款指令,由银行代为完成社保扣款业务。为确保税务部门能够划扣成功,居民应在已签订“两两协议”的银行卡账户内提前存入足额费款。
6.为保障城乡居民两险资金安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规范代征人员现金收费业务,推广“非接触式”缴费方式,重点推动城乡居民两险批量划扣缴费方式;二是现金缴费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常态化;三是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7.本《管理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国家、省级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