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伽师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伽政办规〔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做如下解读:
一、管理办法印发的必要性和依据
答:为切实加强公租房保障能力,明确公租房保障范围,统一公租房保障标准,规范公租房管理秩序,提高公租房保障水平,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自治区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9】124号)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伽师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住房保障能力,解决好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是落实有关部委相关文件要求。自2017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公租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租金管理等作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现行的《办法》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亟需进行修订。
三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审计部门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审计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答:《管理办法》共7章28条,主要对公租房房源筹集,保障对象、方式及标准,申请与审核,分配与管理,使用与退出,资产与权属管理,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分配、使用、退出和后续管理全流程管理,通过明确制度保障,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答:主要有4点。一是明确了保障对象、轮候规则和保障重点。明确了本地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保障对象的具体范围。二是明确了职责分工。明确了与公租房管理和保障对象审核相关的单位的工作职责。三是增加了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相关要求。明确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加强公共租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数据联网要求,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分配、运营管理等业务信息化、电子化,为保障对象提供便捷服务,提高住房保障管理效率。四是增加了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相关要求,切实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