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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伽师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5日 13:34 点击数: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储备粮在市场调控、应急救灾中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26第二次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33号)、《喀什地区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喀署办发20206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伽师县实际,制定《伽师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本办法的制定,对于规范我县的地方储备粮管理,进一步增强粮食调控和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办法的制定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制定依据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3号令,2005714发布);

2、《喀什地区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喀署办发202065号)。

(二)起草过程

202012月份,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喀什地区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伽师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讨论稿),并于20211月召集县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相关人员,对讨论稿进行认真讨论并征集意见,形成了《伽师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初稿。221,《伽师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正式报送到县政府办审核。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伽师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全文共九章、四十四条,分别对地方储备粮管理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地方储备粮的储存、地方储备粮的轮换、地方储备粮的动用、地方储备粮的监督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1、第一章 总则(1-9条)

本章共9条,对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管理体系作了说明,明确了地方储备粮管理的责任主体。

2、第二章 县级储备粮的计划(10-12条)

本章共3条,明确了地方储备粮计划的下达、收购、销售,以及对责任主体的相关要求。

3、第三章 县级储备粮的承储企业(13-14条)

本章共2条,明确了对地方储备粮收储企业的具体要求。

4、第四章 县级储备粮的储存(15-25条)

本章共11条,明确了地方储备粮收储企业的

轮换原则、期限、轮换方式,

5、第五章 县级储备粮的动用(26-30条)

本章共5条,明确了地方储备粮动用时机、权限和程序。

6、第六章 县级储备粮的补贴(31-33条)

本章共3条,对轮换费用与价差、损失损耗的认定、拨付程序做了规定。

7、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34-37条)

本章共4条,明确了地方储备粮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违规行为和违规处理适用。

8、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38-42条)

本章共5条,明确了地方储备粮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9、第九章 附 则(第43-44条)

本章共2条,明确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延伸阅读:

《伽师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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