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喀什地区伽师县青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书)》、《喀什地区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行政区划调整易地重建民生燃气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表)》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伽师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书面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伽师县迎宾路30号
联系电话:0998-6722001
附件:1.《喀什地区伽师县青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书)》及专家审查意见
2.《喀什地区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行政区划调整易地重建民生燃气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表)》及专家审查意见
伽师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