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伽师县古勒鲁克乡北部山区山洪沟(九乡段)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伽师县克孜河南岸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伽师县英阿瓦提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华电喀什伽师30万千瓦生态治理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二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通过专家审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伽师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书面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伽师县迎宾路30号
联系电话:0998-6722001
附件:1.《伽师县古勒鲁克乡北部山区山洪沟(九乡段)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
2.《伽师县克孜河南岸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
3.《伽师县英阿瓦提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
4.《华电喀什伽师30万千瓦生态治理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二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
伽师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