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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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罚决定公示信息(2024年第三批)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7-15 13:22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违法事实 处罚法律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日期
1 司马依江·艾海提 司马依江·艾海提于2009年取得在伽师县巴仁镇迎宾路的商业楼的产权,该楼超越批准范围非法占用国有建设用地38.62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五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1、责令司马依江·艾海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处罚款3862元。
伽自然资罚决字
〔2024〕07号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