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9/11

19:11

来源:
县民政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伽师县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孤儿)扶持补贴政策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11 19: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补助标准和受理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目前,伽师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16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292元/年。

(二)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

目前,伽师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为485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为370元/月。

(三)城乡低保分档及档次补贴标准

严格按照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段进行首次分档,档次及补贴标准如下:

城市低保对象:A档616元、B档470元、C档380元

农村低保对象:A档441元、B档370元、C档280元

(四)低保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村、社区申请;

2.受理:村(社区)委会(居委会)受理,核实情况,民主评议,公示7天,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3.受理:乡镇人民政府再次核查,公示7天,报送县民政局

4.受理:民政局按照30%的抽查比例对乡镇报送的家庭进行入户抽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

5、办结:有伽师县民政局城乡低保服务中心统一办结

二、孤儿救助保障标准

目前,伽师县福利机构集中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61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1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