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现将《伽师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10月更新版)向全社会公布,同时将县本级制发的收费标准文件和地区、自治区制发的部分收费标准文件一并公布。(请点击下方链接自行下载查阅)
伽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下载:
●喀发改收费〔2014〕741号(关于喀什地区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13〕362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14〕1461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3.高中学费、住宿费
●喀地价字〔2001〕14号(关于调整喀什市区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07〕149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中分类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自治区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6.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新发改函〔2019〕3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函)
●新发改函〔2019〕10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函)
●新发改收费〔2017〕96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7.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新计价费〔2004〕74号(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8-10.机动车和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临时驾驶证工本费
●新发改函〔2019〕10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函)
●新发改收费〔2017〕96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新计价费〔2005〕450号(关于规范我区机动车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1.殡葬收费
●新发改收费〔2014〕259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价非字〔1999〕22号(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14.不动产登记费
●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6.城镇污水处理费
●伽政办函〔2008〕85号(关于收取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19.车辆通行费
●新交发〔2019〕203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新交发〔2020〕24号(关于实施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
●新交发〔2021〕1号(关于调整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及相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新交综〔2019〕68号(关于车辆通行费电子缴费优惠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交综〔2019〕86号(关于G3012线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二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20.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非手机用户)
●新发改函〔2019〕3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17〕96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1.水资源费
●新发改农价〔2015〕1724号(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发改农价〔2016〕107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我区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2.水土保持补偿费
●新发改规〔2021〕12号(关于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23.农药试验费
●新发改收费〔2017〕96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4.草原植被恢复费
●新发改收费〔2014〕1769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25.预防接种劳务费
●新发改规〔2021〕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28.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新发改规〔2021〕10号(关于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办法》的通知)
3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新发改收费〔2018〕585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降低我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和完善部分收费政策的通知》)
31.收费票据工本费
●新财非税〔2014〕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13〕206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非税收入专用票据等九种财政票据工本费标准的复函)
●新发改收费〔2015〕2024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收费票据等四种财政票据工本费标准的复函)
地方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下载:
3.电动自行车工本费
●新发改规〔2020〕15号(关于明确我区电动自行车号牌工本费的通知)
5.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
●新财库〔2020〕51号(关于自治区各级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疫指电〔2020〕378号(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的通知)
●新医保〔2021〕107号(关于新冠核酸检测项目指导价格收费文件)
●喀地医保发〔2021〕47号(关于新冠核酸检测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
12.社会保障卡补换卡费
●新发改收费〔2014〕87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换卡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