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成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现将全县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情况上报情况说明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伽师县高度重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工作要求、清理范围、清理职责等相关事宜,要求各执法单位、各乡(镇)积极配合司法局的工作,开展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二、清理情况
为切实做好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伽师县组织全县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的证明清理清单,经县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全县29个单位、4个乡(镇)上报的证明事项59项,其中予以取消7项、予以保留52项。
附件:证明事项清理清单
伽师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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