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伽师县古勒鲁克乡阿勒克库勒(10)村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站设备采购项目(土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SY-JSX【CG】2024-2
项目名称:伽师县古勒鲁克乡阿勒克库勒(10)村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站设备采购项目(土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30014.65
最高限价(元):3530014.6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伽师县古勒鲁克乡阿勒克库勒(10)村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站设备采购项目(土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30014.6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用房600平米及附属配套;(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7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5)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磋商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的(单位名称、法人姓名、行贿三项需同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截图,将拒绝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以上查询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新疆建-设-云平台已录入信息;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提供上述网页个人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伽师县古勒鲁克乡人民政府
地址:伽师县古勒鲁克乡
联系方式:18299662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合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西域名都小区高层A区1083室
联系方式:177675586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776755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