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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伽师县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伽师县城区及建成区(城南)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3-10-24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概况

伽师县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伽师县城区及建成区(城南)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FZYCG(GK)-2023-056-1

项目名称:伽师县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伽师县城区及建成区(城南)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778066.01

最高限价(元):12914707.96,1863358.05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伽师县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伽师县城区及建成区(城南)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914707.9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建15台空气源热泵设施及安装。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伽师县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伽师县城区及建成区(城南)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63358.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空气源热泵相关配套电力。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自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标项2】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伽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伽师县胜利北路21号

联系方式:18440299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

联系方式:1769012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1769012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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