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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伽师县农业农村局伽师瓜良种繁育(86-1提纯复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2-10-13 20:28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概况

伽师县农业农村局伽师瓜良种繁育(86-1提纯复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JS(CS)2022-01-2

项目名称:伽师县农业农村局伽师瓜良种繁育(86-1提纯复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伽师县农业农村局伽师瓜良种繁育(86-1提纯复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一)制种地点:伽师县县域内;面积≧100亩;

(二)交货时间:2022年11月10日前(可提前交货)

(三)质量要求:①常规种子,保质期一年;②四季可定植,生育期105-110天;

③种子纯度≥96%以上、净度≥98%以上、发芽率≥90%、水份≤8%。

④包装100克/袋(罐)。

(四)品种特性:①单瓜重3.5--4.5公斤;②果实长椭圆形,果皮黄色,覆有绿色断续条带,果肉桔红色,肉质松脆,种腔小耐储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022年11月10日前(可提前交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本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5.提供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缴纳近2022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个人明细表);

6.2022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7.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的财务报表,2022年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提供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款收据;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网页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线上获取,自行下载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伽师县人民路文化旅游商业街8-2005号(二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伽师县人民路文化旅游商业街8-2005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伽师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瓜乡路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瓜乡路7号

联系方式:0998-5714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众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05号二幢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1479987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广照

电话:147998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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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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