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伽师县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批复公告公示。
公告单位:伽师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998-6725001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伽师县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批复
2、伽师县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备案表
伽师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
伽师县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批复
伽师县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经中共伽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核定项目6个,计划投资4735万元,为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35万元。依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投向范围和补助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产业增收项目2个,投资3428.91万元,占总投资的72.42%,资金安排伽师县一二三产融合特色产业小城镇建设(二期)和伽师瓜干加工厂附属配套项目。
2、乡村建设行动项目4个,投资1306.09万元,占总投资的27.58%,资金安排渠道和村组道路建设。
请按照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尽早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