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自治区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安排,2021年,喀什地区决定继续开展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乡村振兴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数量
2021年全区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25名。服务岗位为伽师县13乡镇的基层岗位。
(二)招募对象
伽师县户籍(不含兵团户籍)择业期内(2019年至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自愿服务基层,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性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服务期限
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时间:
2021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并
(三)考试面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
(四)体检
(五)培训
(六)组织上岗
三、政策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是由人社部牵头组织实施的基层服务项目,是为基层输送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2年,服务期间和期满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一是给予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给予生活费补贴。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补贴;服务单位统一为“三支一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给予安家费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六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安家费补贴。
四是给予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的,可享受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支持;到企业就业的,享受企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其中对期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的,还可给予生活费补贴;期满灵活就业的,按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之和给予补贴;对于继续升学的,可享受报考研究生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支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母语为非汉语,报考支教的考生HSK等级水平须达到7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由伽师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6737159
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