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政任字〔2024〕35号
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佳兴同志任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七级管理岗位),免去其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党建)办公室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职务;
段友益同志任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七级管理岗位),免去其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党建)办公室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耿奕同志任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党建)办公室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西尔艾力·热合曼同志任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七级管理岗位),免去其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职务;
石含含同志任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财务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马尚雄同志任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发展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时新茂同志任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李国栋同志任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党建)办公室副主任(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免去唐志强同志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财务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职务。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