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财会〔2023〕2号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令)和《喀什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2023年度伽师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基本情况
2022年度,我县应开展年度备案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共19家,其中:总公司16家、分公司3家,截止2024年4月25日实际完成年度备案工作共19家,已全部完成。
(一)备案情况较好的代理记账公司共14家:
伽师县东顺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喀什新丝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前进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伽师县且瓦尔商贸有限公司、喀什翰印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财胜财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喀什海孜乃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伽师双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伽师县君和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忠诚财税代理有限公司、喀什光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光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伽师县分公司、伽师县正旭财务咨询工作室、喀什忠诚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伽师县分公司。
(二)备案情况较差的代理记公司共5家:
伽师县信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新疆金御钥匙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富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伽师县分公司、喀什华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新疆锦德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二、处理情况
(一)对备案工作重视,申报速度快、质量高、开展情况较好的代理记账公司予以表扬。
(二)对备案情况申报资料不完整、多次催促的代理记账公司予以批评。
以上情况,特此通报。
伽师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