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1/0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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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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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来源: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3-01-08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构概况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位于伽师县花园路3号,隶属于伽师县人民政府。

    长:胡晓亮,负责全盘工作。

办公地址:伽师县花园路3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电话:0998-5713929

二、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伽师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拟订与实施。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油地关系;协调解决油气运输等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4、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

5、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6、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7、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8、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9、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10、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1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12、协调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3、拟定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15、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落实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自治区配额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大宗进出口商品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16、组织实施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地方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17、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推动协调本地企业同周边国家及中东欧国家多方面合作交流。

19、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地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20、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地方性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21、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金融企业除外)。

22、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23、指导和管理贸易投资促进工作。

24、负责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指导和协调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招商引资和联合协作;开展外引内联、对口支援招商项目的对接落实;负责全县对内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编制、发布工作,建立好招商引资项目库。

2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等工作;承担会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行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车辆、环卫、资产设备的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内容、格式的审查及备案;负责机关效能、创新建设、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的督查落实;负责机关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福利保障等工作。研究扩大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拟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参与拟订与商务事业发展相关的财税、外汇、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及实施办法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协调和参与国内外调查研究及重大经贸活动;负责商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商务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商务领域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国内贸易统计、分析工作。

(二)经济运行办公室。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做好经济运行检测、分析、预警工作;对各类经济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监督和指导,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及运行状态。负责编制、实施伽师县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和信息;定期向县委提供经济运行分析(报表);监测分析县范围内各类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定期提供全县工业企业数量、分布、规模、经营情况等数据(报表),负责经济运行日常调节工作,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生产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协调银企关系和工业生产流动资金;参与组织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有关重大问题;引导和促进园区的产业集群化工作;监测重点园区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参与和研究全县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意见;掌握全县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动态;提出伽师县产业发展的重点、规模方向等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相关产业、产品、项目进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和认定;指导伽师县各类产业合理布局,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参与产业规划和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拟定伽师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承接产业转移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全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研究中小企业发展思路,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指导各类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和督促企业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内及工业企业的人才培训、职能培训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发展轻工行业的政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轻工产业、行业合理布局,掌握、分析轻工行业生产动态,解决轻工集体经济有关遗留问题,指导轻工集体的经济发展。解决原国有破产企业遗留问题;推进现代业制度的建立:参与审核推荐上市公司;指导企业经济管理部和企业法人的培训和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贸易管理政策和措施;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管理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各类进出口经营资质的申报、备案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外经贸促进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及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外贸相关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工作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其他对外贸易相关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与驻外办事处的联络等。

负责拟订全县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信息技术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电子信息产业的分析汇总工作,编制行业投资指南,参与、组织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负责全县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工作。组织协调伽师县软件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发展;协调全县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全县企业信息化、服务业信息化、物流信息化、电子商务参与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信息安全产品市场。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及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大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规划和城市商品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负责拍卖、典当等行业的市场监管。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法规标准和交易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协调、推广应用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指导全县跨试点和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监测统计、信用评价和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交流、磋商,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管理电力调度和重点用电的保障协调;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负责电力统计分析、运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协调解决电网运行、电力生产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对各类用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编制全县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本局系统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检查、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民爆行业管理工作,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民爆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计划,综合协调生产销售与市场供求;负责全县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项目的新建、改扩建中报、审批。

(三)技术进步与投资规划办公室。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及伽师县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并对相关优惠政策在落实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权限,实施对原有企业及新落地伽师县的技改、扩建、新建等项目进行组织备案、申报等工作,并进行跟踪服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需自治区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上报及伽师县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及监督;管理自治区下达的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效果调查和评价;负责对技术改选投资领域中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伽师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的政策描施;负责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相关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核工作;负责伽师县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排广及鉴定、奖励、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