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5/27

09:24

来源: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伽师县审计局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27 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构概况

县审计局为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位于县迎宾路34号。主要任务是: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通过审计监督,严肃财政纪律,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和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长:冉,负责全盘工作。

办公地址:伽师县迎宾路34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电话:0998-6722080

二、机构职责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3、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5、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6、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依法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7、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二)财政审计股。负责审计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县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承担上级机关授权的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信贷计划的执行和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财政运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捐赠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负责对全县基本建设的审计监督。

(三)经济责任审计股。按规定组织对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法规股。负责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审核与复核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局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

(五)政府投资审计股。依据《审计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对经过批准在一个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组织建设施工,经济上实行独立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工程总体。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同时也包括建设单位参建的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厂家等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六)办公室。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局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管理宣传、信息、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保卫等事务,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

四、公开承诺、审计纪律及监督规定

公开承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审计纪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审计人员“十不准”:

①不准隐瞒、截留、变更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事实;

②不准擅自发表未经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意见;

③不准泄露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④不准占用、借用被审计单位财物;

⑤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和有价证券;

⑥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⑦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⑧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或暗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⑨不准在被审计单位用餐,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就餐的,据实付费;

⑩不准以审谋私。

监督规定:审计组在审计实施期间,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廉政执纪公告》,并委派廉政监察员,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审计结束后,派专人到被审计单位回访,了解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的执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