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伽师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一规划两纲要”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立足职能发挥、完善工作举措、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有序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对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伽师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抓好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政府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印发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政府班子带头集体学法12场次,交流研讨2场次;将每周五确定为“全民法治教育日”,制定“全年52周法治教育学法清单”,统一编制学习资料,组织干部群众持续学、深入学、反复学。二是抓好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及时向县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制定《伽师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定人定责定措施,确保责任压实到“人头”,措施细化到“末梢”。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一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向地区行署和县人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全县2015年至2022年6月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继续有效。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
(三)推动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23家单位,设置窗口84个,8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受理。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1.5万余件,办结率99%。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547项,办结时限缩短20%,效率提升30%以上。梳理政府权责清单2937条,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照《伽师县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整治行动;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领导共同带领205名业务骨干组建76个专班,“一对一”包联企业,帮办代办事项、协调解决困难,推动企业“四个只增不减”(企业效益、企业定额、员工人数、员工工资)。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整充实“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伽师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伽师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伽师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要求,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配齐执法车辆、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等,做到室内执法场所音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以及执法过程全记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电子屏等载体公示案件办理结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梳理公示7家单位10项证明事项,梳理上报6家185条行政裁量基准;办理第一批行政执法证290个、申请第二批行政执法证111个,申办行政执法监督证17个。二是抓好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执法司法部门领导班子,配齐配强421名学校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开展执法工作人员培训16场次、4280余人次,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执法队伍综合能力不断提升。
(五)坚持普治并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深化“八五”普法教育。联合县委制定印发《伽师县落实依法治疆推进法治教育实施方案》,区分公职人员、学生群体、企业员工、特殊人群、普通群众等七个层面,常态开展“六个一”活动,举办“法治半月谈”13期共26讲,每周五学法日培训各类法律法规52篇,发布“一条款”283天,完成35万余名干部群众全年四个季度学法考试,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县级“五个一”、乡镇“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法治“微景观”建设,县级层面建成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教育电子大屏幕、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园地、法治专栏;乡村普遍建成法治文化园地、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铺天盖地、见缝插针。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发放宣传资料40万份,悬挂横幅标语、海报等6200余张,发放宣传帽、T恤等500余件;统筹政法系统干部、律师等专业力量组建释法小分队,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宣教释法等活动。四是依法维护民族团结。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8个,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五是依法排查化解矛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常态化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化解”“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困难诉求。落实领导坐班接访、带案下访机制,信访案件受理率、办结率、参评率、满意率达到100%,伽师县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六是依法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制定印发《伽师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持续健全组织体系、人员配置、应急处置、善后保障等多方面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事项治理,紧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问题隐患。立足于应急工作需求,完善工作流程、强化专业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快速高效处置能力。
(六)强化权力制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抓好考评监督。细化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依法行政职责清单,召开全县述法工作会议,配合县委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向地区行署、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或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指派专人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核等工作,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畅通复议渠道落实救济权力告知制度,印发《伽师县行政复议改革实施方案》《伽师县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引导行政复议改革落地见效。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伽师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平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深化改革、维护稳定的能力不足,行政执法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缺少专业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未达到执法人员5%的要求。三是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还需健全,引进法律专家参与政府决策,就目前而言,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对各单位、政府履职尽责及工作开展很有必要。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等制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建成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伽师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伽师各项工作法治化。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围绕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这条主线,重点开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快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党的法治政府的领导等工作。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体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依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提高执法质效。四是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转变。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五是加快建设法治伽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县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伽师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