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2024年援企稳岗政策落实落地,我局继续推行“政策找企、免审即享”经办模式,经后台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出我县第四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经企业网厅确认,拟对第四批7家企业返还稳岗补贴71818.25元。
现对伽师县7家企业拟享受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办联系。
通信地址:伽师县迎宾路25号
邮政编码:844300
联系电话:0998-6737116
附件:伽师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第四批7家)
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伽师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第四批7家)
序号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补贴金额
(元)
1
65314282803
喀什广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49345.67
2
65650024622
喀什大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29.47
3
65314297229
新疆大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643.41
4
65313041302
新疆联程建工有限公司
4859.71
5
65313089109
喀什海康万家医药有限公司
602.1
6
65314171738
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供销社
1317.89
7
65314281683
伽师县米日班姑阿布力米提药店
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