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夏普吐勒镇巴依艾日克村居民伊某,持有的编号为653129102212000010J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面积8.9亩,经县农业农村局实地核查,权属登记错误,在县农业农村局重新发证后,伊某拒不交回编号为653129102212000010J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撤销(653129102212000010J)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撤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无效证件。
特此公告!
伽师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