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第一批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10号)。
二、分配原则
依据喀什地区下达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3]10号)所列分配表下达伽师县。
三、分配结果
2024年参与分配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共计1378万元。
四、监督电话
1、全国监督电话:12317
2、中共伽师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伽师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监督电话:0998-6735098
地址:中共伽师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室
中共伽师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伽师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