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2024

02/02

16:38

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伽师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2-02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监管力量和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实现“双降、双控、一杜绝”目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二)坚持强化执法、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通过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安全本质水平。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企业,兼顾其他企业;突出重点时期,兼顾日常监管。

(四)坚持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与监管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全县日常监察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具体目标为:

1、监管执法计划完成率达100%。

2、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100%。

3、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

4、监管执法中实施的行政处罚实现零复议、零诉讼,行政处罚执行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强化对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有失信记录、存在重大隐患、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重点企业,按照《执法手册(2020版)》明确的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规上以上工贸行业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强化生产安全执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着力加大执法培训,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内容和标准,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应急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对擅自从事高危生产作业活动、重大事故隐患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等危害安全生产的严重违法行为,督促企业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拒不整改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更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并对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创新执法方式方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用好自治区应急执法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现场观摩执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六)落实“典型”案例报送工作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健全实施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

(七)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区的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隐患整顿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执法重点对象及具体时间安排

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范围,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矿商贸八大行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我局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装备、执法车辆等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企业、一般检查企业,结合季节特点在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一)执法对象:2024年度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全年计划监督检查企业102家,其中重点监督检查82家,随机抽查20家。

(二)重点检查具体时间安排: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加油站)26家,一年2次执法检查;二是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1家(销售时间大概30天左右),销售期间每周2次执法检查;三是工贸行业领域重点对规上企业、涉有限空间、特种作业、粉尘涉爆、上年被行政处罚、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53家企业一年1次重点执法检查;四是建筑砂石矿企业2家,一年2次执法检查。同时,根据重大节日及重要会议、庆典等时节可增加检查频次。

(三)一般检查(随机抽查)具体时间安排:对我县重点检查企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从102家企业中按照20%比例抽查企业20家。按照局队合一的执法要求。

(四)其他专项检查。结合自治区、地区、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相关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的确定:县应急管理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5人。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96-32)×25=5925个工作日。一是重点检查。对我县26家危化品企业(加油站),一年2次执法检查,每次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时间1天,总共156个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检查对象数×参加检查人数×每次所需工作日×检查次数=26×3×1×2=156个工作日);1家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销售时间大概30天左右),销售期间每周2次执法检查,每次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时间1天,总共8个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检查对象数×参加检查人数×每次所需工作日×检查次数=1×2×1×4=8个工作日);53家工贸企业,一年1次重点执法检查,每次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时间1天,总共212个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检查对象数×参加检查人数×每次所需工作日×检查次数=53×4×1×1=212个工作日);2家建筑砂石矿企业,一年2次重点执法检查,每次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时间1天,总共16个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检查对象数×参加检查人数×每次所需工作日×检查次数=2×4×1×2=16个工作日)。二是一般检查。对全县20家工贸企业,每年执法检查1次,每次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时间1天,总共8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检查对象数×参加检查人数×每次所需工作日×检查次数=20×4×1×1=80个工作日)。

六、监管执法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开展监管企业指导帮扶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组织辖区内监管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培训围绕保障安全生产,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法治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

(二)深入指导检查,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隐患辨识能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制定专门指导检查计划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表,采用“专家+执法+服务”的模式,对辖区内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检查,摸清企业安全现状,查找的问题隐患、薄弱点“会诊”存在问题,“对症下药”制定帮扶方案和防范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企业逐一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督促各企业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并为企业整改隐患提供必要的指导服务,就企业管理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从政策和技术层面现场进行解答,为企业从源头抓好事故预防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

八、保障措施

(一)注重素质提升。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年度重点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三是强化素质和能力建设。定期集中组织业务学习,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基础管理。一是严格按计划执法。根据年度执法计划,确定季度和月执法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确需变更的要按程序进行报备;二是充分做好执法前准备工作,逐行业(领域)明确执法要点,根据企业特点和季节天候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增强执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四是强化案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填写,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持案卷干净整洁并及时归档。

(三)切实履职尽责。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调阅有关资料,向企业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二是围绕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问题,必须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四是保证执法工作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时沟通,加强与其他部门间信息沟通和通报,凡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我局监管职责范围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或按法律程序进行移交。

附件:伽师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伽师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伽师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26家)

1.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伽师江巴孜加油站

2.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伽师三乡加油站

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伽师西克尔加油站

4.中国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伽师大巴扎加油站

5.伽师县加力普卡尔加油站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销售公司伽师经营部琼巴格加油站

7.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伽师夏普吐勒加油站

8.伽师县米夏乡加油站

9.伽师县铁日木乡加油站

10.伽师县石榴园加油站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销售分公司伽师经营部和夏瓦提乡加油站

12.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伽师万顺加油站

1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伽师甜湖北加油站

14.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伽师甜湖南加油站

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销售分公司伽师经营部红柳加油站

16.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伽师县新巴扎加油站

17.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伽师克孜勒苏加油站

18.伽师县三乡买买提明加油站

19.伽师县英阿瓦提加油站

20.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乡天山加油站

21.伽师县八乡色力木加油站

22.伽师县和夏瓦提乡农机加油站

23.伽师县西克尔镇天山加油站

24.伽师县古勒鲁克乡蓝天加油站

25.伽师县古勒克加油站

26.伽师县八乡兰格尔加油站

二、纺织企业(8家)

1.新疆顺飞服饰有限公司

2.喀什源泉实业有限公司

3.喀什三艾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4.伽师县恒安纺织有限公司

5.伽师县天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6.喀什鑫荣针织有限公司

7.新疆盈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8.喀什鑫盛祥针织有限公司

三、机械企业(4家)

1.伽师县天山钢构有限公司

2.伽师县圣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新疆铭宇华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新疆亿丰隆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四、建材企业(6家)

1.伽师汇丰建材有限公司

2.伽师县港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3.伽师县宏达建材有限公司

4.喀什东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5.喀什大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6.新疆仝禾实业有限公司

五、轻工企业(36家)

1.伽师县腾飞塑料制品厂

2.伽师县宁亿塑料制品厂

3.喀什西域昆仑塑业有限公司

4.伽师县益禾康塑业有限公司

5.伽师县长兴滴灌带厂

6.伽师县瑞丰塑料有限公司

7.伽师县昆仑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8.喀什东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伽师县雄鸾家禽屠宰有限公司

10.新疆和众同兴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11.伽师县渝业屠宰厂

12.伽师县盛源节水灌溉有限公司

13.新疆久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4.新疆漠甘酒业有限公司

15.伽师利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6.喀什华烨高科塑业有限公司

17.伽师通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8.伽师县梧桐润农塑化有限公司

19.伽师县金炬阿姆力饮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新疆英格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伽师县宝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2.新疆百和佳食品有限公司

23.伽师西域果叔电商供应链有限公司

24.新疆大滋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伽师中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26.新疆汇源新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7.喀什新粤馕城有限公司

28.伽师县金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29.伽师县九疆木业有限公司

30.伽师县森堡木材加工专业合作社

31.伽师县胜永井管厂

32.新疆宏鹏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33.烟花爆竹零售店

34.新疆卓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35.伽师县勇迈木材加工农民合作社

36.伽师县崇振木材加工厂

六、非煤矿山企业〔露天〕(2家)

1.伽师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新疆韶颂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