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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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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1-08 17:3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伽师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伽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司法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伽师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各类信息。2024年,在伽师县门户网站公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关于伽师县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伽师县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的公告》《关于伽师县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8条;在单位公示栏内公示预算批复、财务报告等21条财务信息;在“法治伽师”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法规、以案说法普等信息1525条(其中各类公告3条)。所有政府信息为依职权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社会各界对公开信息的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未收到社会各界向伽师县司法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来电、来访。

(三)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情况。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政务公开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致力于“三平台”(“法治伽师”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和抖音号)共建,围绕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及时公开法治建设领域相关信息,努力做到每个工作日一更新,不断增强微信公众号“法治伽师”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严防发生信息发布失信、侵犯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真实、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1

6

0

14

3

1

3

2

9

0

0

3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伽师县司法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与社会各界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培训和学习,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做到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内容实用、查询便捷,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使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为日常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