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伽师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示。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伽师县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998-6725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伽师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发布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强化规范化超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有力地促进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把政府信息平台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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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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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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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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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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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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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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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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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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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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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发布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解读,不断丰富统计工作发布内容,及时依法公布统计数据,精准开展数据解读。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优势,强化统计法规宣传,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