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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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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08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伽师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伽师县财政局2024年度在伽师县政府网站发布(更新)信息558条,及时公开财政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包括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财政直达资金公示、绩效目标公示、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按照财政部要求,在预决算批复后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财政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加大财政资金公开力度,每月按时公开本县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的资金落实情况;对相关财政政策文件进行创新性解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有序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收到公民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4年伽师县财政局共处理政府服务热线工单19单,内容主要涉及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方面,全部按时完成,没有超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审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批程序,规范信息审批发布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平台建设,不断强化政府网站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栏目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公布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提供便捷政务服务,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3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伽师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有: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今后,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二是围绕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清单,加强财税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三做好相关政策创新性解读的工作,更创新和更准确地解读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