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5

01/08

17:18

来源:
县民政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伽师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08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以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为目标,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将政务公开作为民政局政治建设,打造透明机关,接受群众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民政局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把与困难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容易滋生腐败土壤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内容,依法依规落实政务公开一是每季度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养老、低保、特困等保障政策和相关资金发放情况二是落实各村(社区)公示高龄补贴、养老资金发放、低保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公示,并按月对公示情况进行收集,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8条;单位政务公示栏公开信息57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民政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公示信息严格按照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复审分管县领导批准的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涉密信息一律不公开,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依申请公开。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伽师县民政局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伽师县民政局为落实信息公开,由局综合办公室按月对民政局应公开事项进行汇总,对应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双公示”平台等进行公示的内容公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无专人负责,工作衔接性不强二是公开的信息范围较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不及时。

2025年,民政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民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