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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0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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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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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1-07 10: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伽师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强化机制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我局深入拓展提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和沟通引导作用,围绕公安中心工作,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我局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文件政策、通知通告、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重点领域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持“谁上报、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网站公开信息审批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伽师县公安局在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工作情况下,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及收集民意渠道,积极向社会传播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做到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我局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和社会评议。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还不全面。主动解读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特别是对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解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站、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多,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拓展公开形式。适应形势的需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和载体,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