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报送流程,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手续,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强化信息更新时效、质效,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等现象。2023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衔接项目建设12篇,发布信息40条,转发上级政策、要点等11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来,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信息发布规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管理和应用水平,由专项负责的工作人员管理,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和共享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个人隐私,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推动工作,紧密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印发工作方案、配套政策、政策解答等文件,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公布工作动态,重大新闻事件,在网站全文刊登党和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及我县具体实施方案、优秀脱贫典型等形式,增强我局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网站内容、信息和文字审核,及时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围绕全年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完成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让公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及时更新伽师县政府网站乡村振兴有关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