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4

01/07

10:53

来源:
县民政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伽师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07 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3条;单位政务公示栏公开信息57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局对信息报送流程进行了严格规范。健全审核机制,落实“三审”责任,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先审核,后报送”的原则对每条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报送的信息符合《条例》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没有独立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均在伽师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主要为社会救助、高龄补贴发放、社会组织的设立变更、年检情况通报以及财政部门预决算等民政领域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及时,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的问题。2024年,民政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民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