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伽师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项目、重大民生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本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平台建设方面。交通运输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深挖信息资源,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预算决算等栏目信息,保障信息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保密制度。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以加大分值权重的方式,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2 0 0 0 0 27 3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27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格式不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业务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对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