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按照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时序进度要求,自治区第4、7、25、26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如期销号,成为今年第一批销号的整改任务。
新疆扎实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项目、整改目标以及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制定时间表,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分阶段分年度推进,按时序完成整改。
整改任务第4、7项中,针对督察组指出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力,违规产能监管不严不实,7个不符合新建高能耗项目相关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仍默许项目违规建设”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组织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分类施策,进行节能技改、替换落后能效设备、拆装相关设备的方式完成整改工作。通过第三方对项目整改进行评估,单位产品能耗、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其中,部分项目单位产品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能耗达到国家先进值要求。违规建设的588立方米高炉目前已停止生产,并拆除、切断相关生产配套装置,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第25、26项任务中,针对“工业污染综合治理不到位、石化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不力”的问题,自治区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依法追究相关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目前,相关企业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各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均已达到国家有关行业现行最严标准要求。同时,各相关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截至6月底,自治区已完成29项整改任务,其他17项正在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