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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12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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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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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日期:2022-07-12 13:07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综述

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2017年8月11日—9月11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我区扎实推进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高位推动以督促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责任,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

2018年4月17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对113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自治区成立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自治区主席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交账手册》,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

2018年以来,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赴现场调研生态环境工作77次、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会议148次、作出相关批示358次,调度督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分管领导周跟进、月调度,38次赴现场督导整改。

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清单化调度、整改销号、台账管理和销号台账规范等“三制度一规范”,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账销号的完整闭环。

四个整改督导小组,累计召开督导调度会305次、专项督办会156次、销号台账审查会334次、总结研判会538次,查看整改现场6571处(次),实现了现场督导全覆盖。

紧扣问题合力攻坚

以问题为导向,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突出特点。

自治区始终把抓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作为推进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行动,作为加强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契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新疆期间,督察组交办我区的2322件群众信访件全部办结,一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得到治理。

截至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11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11项,剩余2项正在抓紧推进。

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在小锅炉关停、非法机井整治、自然保护区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以解决。

天更蓝了——

自治区连续4年开展“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春季控尘、夏季截污、秋季治废、冬季治霾。

压减和化解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落后产能,实施燃煤机组和电解铝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3757家,完成3967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大力实施南疆“煤改电”工程(一期)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38.76亿元,累计89.2万户居民用上了清洁能源。年节约标准煤11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98万吨。

2018年—2021年,我区优良天数呈波动上升态势,重污染天数呈波动下降态势,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

水更清了——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共清理整治685个环境问题,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水质比例达95%。

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全面完成17531眼非法机井整治任务。

建立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河长制、湖长制和林长制。划定无人区以外612条河流、42个湖泊的管理范围。

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全区建成投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11座,实现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2018年—2021年,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总体保持优良,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75%。

土更净了——

2018年以来,完成了一大批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规范处理。截至2021年底,我区建成投运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90座,覆盖所有城市和县城,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64%。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845.2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理能力达159.7吨/天。

截至目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守好底线保护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绿色发展的底色铺好,才会有今后发展的高歌猛进。

2018年以来,我区全面完成巩留野核桃等8个保护区总规编制及勘界立标。保护区内1021个矿业权全部退出,171个点位的生态修复均已完成。

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面积恢复到设立之初的14856.48平方公里,所有矿山开发活动全部退出,15717亩地质和植被恢复。

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2018年—2021年,生态调水5.92亿立方米,超计划完成生态调水和生态补水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国家级湿地公园——柴窝堡湖,湖面面积由2014年的0.18平方公里逐步恢复至2020年的20.92平方公里,再次成为黑鹳、灰鹤、绿头鸭等鸟类栖息嬉戏的乐园。

为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出台,14个地(州、市)“三线一单”成果落地。

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实地核查和问题处理。

实施额尔齐斯河流域、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和沙化土地治理。累计完成造林1116.65万亩、森林抚育683.78万亩,治理沙化土地2149.85万亩。

积极推动绿色创建。2018年以来,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

深度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促进绿色制造转型升级,培育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35家,绿色园区9家。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67家。

完善制度长效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年)》《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以来,自治区出台了120多个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文件。各地各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办法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格局。

同时,为积极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自治区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及指标评分细则,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用硬指标、真考核层层推动责任落实。

另外,强力推进“铁腕治污”常态化。2018年以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污染源49005家次,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099件,兵地“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线索14376件。

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多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环境执法行动。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先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新疆的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强化兵地“一盘棋”,成立新疆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起兵地“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推进”的环境保护协同治理体系。

2021年,自治区联合兵团启动省级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组成8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及伊犁河谷相关地(州、市)、兵团相关师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大气专项督察。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反馈指出63项突出问题,相关地(州、市)梳理细化问题193项。截至2022年2月15日,193项问题已立行立改32项,正在整改161项。

2022年3月25日—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再次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体检”,对新疆生态环保领域存在问题进行“把脉会诊”。

2022年6月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了督察意见。

截至目前,进驻期间,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的2087件信访件,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1900件,办结率91.04%。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5类问题,自治区正坚持严的基调,精准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为了让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我区正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动力,从严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始终在路上。

作者:王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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