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2006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新疆累计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近3.6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不仅有效缓解了基层人才短缺问题,也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我区加大对“三支一扶”人员机关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力度。公务员定向考录时,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根据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专项招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我区支持“三支一扶”人员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我区依托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南疆地区“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数占全区计划近60%。通过实践锻炼,高校毕业生不仅提升了自身能力,还推动了基层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领域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极大缓解了当地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站人才匮乏问题。
今后,我区将加强服务管理,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典型选树,持续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面向一线就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