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伽师县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惠民活动在汇伽商贸中心正式启动。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伽师县创新构建“政企协同、多方联动”机制,整合生产商、经销商、电商平台等全产业链资源,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激发消费潜能,助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启动现场化身惠民政策“解码器”,特别设置绿色家电、智慧出行、数字生活三大主题展区。在政策咨询台前,工作人员正向群众演示“补贴叠加算法”:旧机折价+政府补贴+厂商让利+平台优惠,四重福利叠加后,综合优惠幅度最高可达30%多。某品牌空调专柜前,消费者张先生算着账:“这台3匹柜机以旧换新后能省1200多元,相当于打了七折!”
本次参与活动的14家行业龙头企业涵盖家电、智能通讯、新能源出行等民生消费领域。通过“线下场景化展销+线上沉浸式体验”的立体推广模式,首日即吸引2000余名消费者参与。在某智慧家电体验区,工作人员演示着手机远程操控智能家电;某电动车展位前,顾客正在体验最新款换电车型;某手机授权服务中心内,工程师现场讲解以旧换新操作流程。
“这既是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更是推动产业升级的有效举措。”伽师县商工局负责人介绍,活动将持续至年底,通过持续的政策红利释放,带动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劲动能。
详细以旧换新活动
请关注以下政策
(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消费者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2025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我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四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四类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消费函〔2024〕392号及自治区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要求。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我区(不含兵团)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为5万元(含)以上的,单台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的,单台补贴1.3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细则标准申请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消费者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新疆辖区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共计12类产品;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三)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
消费者在2025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新疆行政区域内(不含兵团,下同)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辆给予一次性500元的补贴;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额外100元的补贴。
(五)家装厨卫“焕新”补贴
自2024年10月18日起至12月31日,消费者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家装建材类、家具类及适老化商品,按照每件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购买家装建材类、家具类及适老化商品,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装修改造贷款按照年利率3%、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标准贴息,每位消费者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1、家装建材和卫生洁具类。包括坐便器、浴缸、淋浴器、门、智能门锁、瓷砖、地板、成品窗、集成吊顶、墙纸(布)、洗手池、水龙头等12类商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其中,坐便器、浴缸、淋浴器、门、智能门锁、成品窗、洗手池、水龙头每位消费者可补贴2件,瓷砖、地板、集成吊顶、墙纸(布)每位消费者可补贴1次,每件补贴上限不超过2000元。鼓励消费者购买水效标识产品。
2、家具照明和智能家居类。包括柜类、沙发、按摩椅、床架、床垫、桌椅、灯具等7类商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2件,每件补贴上限不超过2000元。
3.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对新疆(不含兵团)辖区内,二手房(以二手房交易合同为证)或一年以上的一手房(以房地产公司销售合同)或其他局部改造装修的房屋给予贷款贴息。消费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参与本次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专项装修消费贷款,其单笔申请金额不少于5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不少于3万元,贷款期限不少于12个月的,按照年利率3%、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标准贴息,每位消费者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贴息采用放贷即贴息的方式,由承办银行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发起申请。